乔治·塞尔登在纽约定居后,写了不少儿童文学作品。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是他的代表作。他在纽约工作和生活时,每天乘坐地铁上下班。一天晚上,他回家路过时代广场地铁站的时候,意外地听到了一只蟋蟀的鸣叫,一股暖流不期然地涌入心底,让他想起了遥远的康涅狄克州,他的故乡。于是写下这本书,寻找回家的感觉。乔治·塞尔登曾经养过一只蟋蟀。至今,那只蟋蟀一直躺在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这本书里。
乔治·塞尔登自耶鲁大学毕业后,他本有意朝剧本写作的方向发展,但却在朋友的鼓励下走上了儿童小说的创作道路。他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956年,不过并没有引起很多人的注意。真正使他一举成名的,是他1961年获得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的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。这本描写一只蟋蟀、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不寻常友谊的故事书,出版后即佳评如潮,一直到今天仍风行在美国市场,奠定了塞尔登在儿童文学界的地位。